• 全球與公共事務英語碩士學程

設立宗旨及特色
為處理當前複雜、急迫的跨國議題以及真實世界的組織難題,未來領導者必須瞭
不同語言、尊重多元文化、且具解決複雜議題的分析能力。本學程以中部地區
最完
整的社會科學陣容,提供紮實的社會、政策分析訓練並結合全英語授課與境
外招生
,旨在培育具外語溝通交流能力與問題解決能力的跨領域人才。

教育目標
1. 培育具外語溝通交流能力與問題解決能力的跨領域人才。
2. 培育具多元文化知識及政策分析能力之人才。
3. 培養關懷社會與公共服務的精神。

核心能力
1.全球視野與在地實踐的能力
2.公共思考與政策分析的能力
3.文化涵容與社會服務的能力

課程規劃及修業規定

選修資格:本校碩士班學生。

修習學分:必修6學分,選修6學分,總計12學分。[詳見應修課程]

修業規定:

1.學生得依學則規定申請延長修業年限,以二年為限。

2.修習本學程之學生每學期所修學分之上下限,仍依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,
   其學程科目成績須併入學期成績計算。選修本學程之學分是否得併入畢業學
   分,依各系規定辦理。修習之學分學程科目與原系所科目相同者,得同時認
   列原系所學分及學程學分。
課程規劃